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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 谈 会
日期:2015-02-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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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汉台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会议由区委副书记李耕主持,区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有关政府部门党组书记、区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汉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斌同志通报了汉台区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并对今后一段时期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个单位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了交流发言,三个单位就党委(党组)支持纪委(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杨记明书记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强化在党言党、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关优化发展环境,提高队伍凝聚力,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更高层次上的抓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不管做出了多大的成绩,一切都是徒劳。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用实实在在的措施和成效来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但“病根病源”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斗争力度只会增强,不会减弱,要继续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要正确认识查办案件和保护干部的关系。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所在,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就是保护干部的意识,纠正怕得罪人的思想,敢于担当、勇于履职,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避免“小错”发展成“大错”,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四要主动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第一责任”和“较真碰硬”意识,主动靠前站位,认真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委落实“三转”,保证纪委监督责任有效发挥。五要抓好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四个方面的监督责任,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纠正守株待兔的思想,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主动出击发现线索,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区纪委  卿利国  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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