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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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日期:2020-12-29 来源:

各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区法院、检察院党组,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党组,高新区党工委,各分局党组,群团党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王镇大兴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浩清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9年8月,王浩清在武乡镇一酒店为其小孩违规操办满月宴,并收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汉王镇党委给予王浩清党内警告处分。

2、龙江办事处龙台村党支部书记龙春荣、原党支部书记高志明违规收受“感谢费”问题。2017年下半年,龙台村实施该村老年幸福院项目建设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高志明、时任村委会主任龙春荣未按照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和竣工决算,并分别收受工程承揽人送给的“感谢费”5000元、3000元。2020年11月,区纪委分别给予龙春荣、高志明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关键少数”,聚焦隐形变异,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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