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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小官:监管缺失使他倒在名气和霸气之下
日期:2015-11-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提要:权力不能一放了之,更不能将信任代替监督。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紧紧抓住权力制约这一关键,在防范“大官大贪”的同时,对“小官大贪”现象加以重视。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加强对手握实权的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像周松林一样的基层干部因“名气”而养成“霸气”为害一方,使党和政府形象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

“真像做了一场噩梦,干了15年的村支书,今天竟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是湖北省嘉鱼县官桥镇白湖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松林涉嫌违纪违法被查处后向组织检讨时的陈述。一个“霸气十足”的“贪腐”村支书在党纪国法面前俯首忏悔往日的罪恶。

15年前,步入不惑之年的周松林,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干事风风火火,带领全村开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因此取得组织和村民的信任。刚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当年,他便获得了全县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后,他连续两届被评选为县人大代表,所在的党支部也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周松林”这个名字在当地家喻户晓,他是镇里的“红人”。

随着“名气”的增大,周松林贪欲私心也在一天天膨胀。他逐渐变得高傲自负,依仗其家族在当地的影响力,甚至变得有些狂妄。他在村里常按自己意愿行事,也曾扬言“没有我周松林摆平不了的事”,村委会成了周松林的“一言堂”,当地很多人习惯称他“周老大”。

白湖寺村离县城不足30公里,经济、信息等资源明显都优于其他乡村。在这里,“村官”虽小但权力够大。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周松林很少学习法律党纪,依靠“名气”和“霸气”行事的他逐渐迷失了自我,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2002年和2003年,周松林以他妻子和姨妹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土地144.5亩,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款15.5万余元。第一次非法获得不义之财,他颇为得意:“当村支书的感觉真好,天高皇帝远,想干啥就干啥……”而村民一方面对他的能力仍然信任,一方面也迫于他的“霸气”,很少敢出言反对。村务无监督无压力,这使得周松林认为村集体的资产就相当于他的资产,支取、报销全凭他一张嘴。

周松林更加跋扈嚣张。2012年5月,周松林安排村干部张小清将县域公路“三环线”白湖寺村地段土地补偿款100万元私自借给密泉湖渔业养殖老板周呈明。当年年底,周呈明归还本息113万元,周松林伙同张小清私分了利息13万元(周分得8万元,张分得5万元)。事后据二人交代,当时因为一部分村民外出务工,家中没人,一部分土地补偿款没人监管,于是他们产生挪用公款放贷从中获利的想法。

“上梁不正下梁歪”。周松林不但没有意识到所作所为已罪临深渊,还逐步将村委会其他成员引向违纪违法的不归路。2012年,村干部张小清效仿周松林虚报退耕还林10.4亩,冒领退耕还林补贴1.5万余元;2013年,周松林和张小清以及其他4名村委会成员以发补助的名义私分土地补偿款7.2万元,每人分得1.2万元。事后据周松林交代,这笔钱正是他们从村民每家每户的土地补偿款中扣减下来的,他们以为村民全然不知。其实,这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周松林等人的所作所为早已让当地村民深恶痛绝,村民只是敢怒不敢言,害怕遭到打击报复。

周松林还与当地恶势力勾结,对不服管理的村民大打出手,经常左右村委会成员欺上瞒下鱼肉群众。2013年6月,白湖寺村8名群众集体上访,反映周松林在当地借家族势力,弄虚作假、巧取豪夺、花天酒地、生活腐化。昔日的“红人”已被当地人称之为“贪腐”书记。

2013年8月,嘉鱼县纪委对周松林等贪污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6名村干部也被“一锅端”。经查,周松林等人违纪违法资金数额达140余万元。周松林与张小清被移送司法机关。

忏悔录

“我错了,把群众的信任和手中的权力当做个人‘威望’,不该向群众‘撒威风’。我很后悔,现在才认识到金钱和权力都是身外之物,平平淡淡才是真正的人生。为官,还是有些‘约束’好。”

——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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