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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召开十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日期:2018-07-18 来源:汉台区委巡察办


     
      7月12日下午,汉台区召开十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第四轮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小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柏海成同志宣读了常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宣布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成员授权名单及任务分工。
      李小立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打牢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巡察组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规划》精神,真正掌握开展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常规巡察组要聚焦被巡察单位“三大问题”,紧盯“六个围绕”等方面的问题,专项巡察组要突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这个重点,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方面的问题。三要落实政治责任,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效。巡察组要全面客观反映巡察情况,把问题找准找实。巡察办要做好后勤保障,搞好业务指导,做好协调服务。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自觉,不折不扣配合巡察工作。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集中进驻了解历时50个工作日,自7月23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设3个常规巡察组,采取“一拖N”方式,对区委农工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等1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设1个专项巡察组,同步安排对铺镇、龙江2个镇办及所属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2个区级部门党组织书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及所辖已脱贫退出的6个村党支部书记,第四轮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共66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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