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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四项举措做好廉洁过节工作
日期:2017-01-18 来源:区水利局

    春节将至,为确保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干干净净过节,水利局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通过“四项举措”提前做好廉政教育工作。
    逢会必讲,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做到: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收送节礼或利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严禁利用公款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烟酒、土特产等礼品;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健身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强化制度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切实形成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涉农问题。进一步检查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设置公共监督平台,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信访“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按合同要求按时清算预付工程款,督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党组成员和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部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违反廉政有关规定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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