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财政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决定从2016年11月起全面实施内控基本制度。内控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是从源头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来区财政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内控委员会会议,深入梳理,分析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机关运转、岗位利益冲突等方面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通过讨论厘清责任边界,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方法制定了12项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