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第七检查组对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并提出具体要求加以整改。
一是切实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为夯实责任,在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听取班子领导个人自查汇报和群众意见。局党组,纪检组在原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和局属单位党支部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纪检组与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细化到具体条款,保证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及“三讲三当”作风建设活动。局党组,纪检组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强化“从严意识”、“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切实贯彻执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真正做到内心有敬畏、言行有底线,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党纪党规,严以律己、作好表率。尤其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针对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隐身、变形、变通等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负面清单。同时,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为重点;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一案三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抓牢、抓实、抓到位。
四是力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水利事业是国家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事关国计民生。结合本系统实际,充分发挥纪检组、局财务内审组的作用,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以“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纪,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纪,努力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在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在工作上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