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纪委召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后,汉台区纪委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督办,使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接访、网络、电话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的作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受理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涵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规范处置。同时,各镇办、区直部门对十八大以前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逐一摸排起底。对排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问题线索逐个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抓早抓小,抓住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严在早、严在小,抓苗头、抓预防。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警示诫勉,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在解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把握好三个时间节点,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着力解决好“四风”新变种、穿上“隐身衣”的问题。同时,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中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职能是极少数,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问责,让腐败无处遁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汉台区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推动,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定期梳理问题线索,严查快处违纪行为。各部门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防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坚决查处和杜绝不正之风。同时区纪委将继续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考核、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加大约谈力度,对协作区、镇办纪委查案工作不力的,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要求不到位的,村(社区)问题底数不清或未完成查处任务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将约谈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并视情形予以问责。
区纪委 李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