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每周例会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论述;并认真组织开展“5个1次”活动;为103名干部每人发放一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方便干部自学;签订“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110份,将13名科级干部承诺书及时报送区纪委;区国库支付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严以修身,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部严于修身,严格按照《汉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财政人。
二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印发了《汉台区财政局关于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系统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对照《准则》和《条例》,制定《汉台区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规范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行为;制定《汉台区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巡查工作的通知》,以制度规范财政干部言行,以巡查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为局党总支和四个支部配备纪律检查委员5名,加强对各纪律委员的廉政培训和教育,将“把纪律挺在前面”活动延伸到各党支部、各单位。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纪律执行到位。会同区审计局、区地税局对13个单位节假日期间贯彻执行“反四风”各项纪律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区民政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区14个镇、办事处2014年至2015年的优抚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救灾等民政资金使用、兑付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够规范问题当场责令纠改,对个别镇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上报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