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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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纪委监察局严肃防汛工作纪律
日期:2015-07-16 来源:

 

    当前已进入汛期,汉台区纪委监察局严肃四方面纪律,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汉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追究纪律责任。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或随意套取挪用、不得挥霍浪费。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汛抗灾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防汛抗灾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抗灾工作决策、措施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对截留、挪用、私分防汛抗灾资金、物资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李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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