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社区财务开支到办事处报账制度,强化社区财务监管。二是建立健全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对村(社区)固定资产严格清理清查,并认真登记建账。三是实行村(社区)重大开支报告制度。5万元以上的开支,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必须事前报告办事处。社区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其报酬确定,需提前报办事处审核同意。四是资产出租全程参与。村(社区)资产出租等,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管。五是坚持会计集中办公制度。上水渡村、广坪、太白社区继续实行会计集中办公制度。同时要求村(社区)加强对村(居)民组财务监管,实行组财村管。六是加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履行监委会的监督职能,在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开支审批等方面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