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各级干部作风切实转变,铺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凝练出对镇村干部工作中的两个“五不准”,约束和规范干部言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上紧了纪律的发条,念响了“紧箍咒”。这“十不准”分别是,对镇干部“五不准”的要求:不准接受村(社区)宴请,下村工作期间用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准要求村干部到镇上专程取文件(急件、特殊情况除外);不准包村干部用打电话代替下村,每周下村工作不少于2次,走访每户群众,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民情日记;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接受群众钱物等;不准为亲戚、朋友说情,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低保、民政救助,划拨宅基地建房,违规办理“移民”等活动。对村干部“五不准”的要求:不准公款接待、旅游,实行村级“零接待”;不准不按规定流转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不准违规接收外来“移民”;不准违反规定随意出租、出
让、处置集体资产;不准占用、挪用专项资金,公款私存以及公款外借。
( 为促使各级干部作风切实转变,铺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凝练出对镇村干部工作中的两个“五不准”,约束和规范干部言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上紧了纪律的发条,念响了“紧箍咒”。这“十不准”分别是,对镇干部“五不准”的要求:不准接受村(社区)宴请,下村工作期间用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准要求村干部到镇上专程取文件(急件、特殊情况除外);不准包村干部用打电话代替下村,每周下村工作不少于2次,走访每户群众,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民情日记;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接受群众钱物等;不准为亲戚、朋友说情,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低保、民政救助,划拨宅基地建房,违规办理“移民”等活动。对村干部“五不准”的要求:不准公款接待、旅游,实行村级“零接待”;不准不按规定流转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不准违规接收外来“移民”;不准违反规定随意出租、出
让、处置集体资产;不准占用、挪用专项资金,公款私存以及公款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