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领导包抓,明确职责。领导干部信访下访活动以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各镇、街道及区直单位为责任单位,尤其是对信访缠访、频繁重复访及个别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具体的协调和指导,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结。
三是调查核实,化解矛盾。包抓领导指导和协调查处案件,并对案件查处的重要环节进行督查,及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稳控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成立调查组,深入了解案情,真正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和方案,主动向包抓领导汇报,推动有关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四是严格审核,确保效果。调查处理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案件不查清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没有经区纪委信访室审核批准不结案的“五不结案”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达到群众满意。
五是加强督查,严格追究。区纪委对工作进展情况将进行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问题久拖不决或矛盾激化的镇办,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