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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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5-02-12 来源:汉区廉办发〔2014〕1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区法院、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各分局党组织、系统党工委,群团:
经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全区镇、街道办事处和区属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区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三是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执行情况;四是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五是区委、区纪委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按照“三位一体”考核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12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3月初结束,与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及评价分值按《汉台区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统一安排执行。
考核结束后,区纪委根据平时考核和半年调研检查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评定规则》等对被考核单位提出考核评分意见,结合考核组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计算出各单位最终考核得分,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和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于1月5日前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党风室)报送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报告内容附后),主要负责人还应填报“五个一”登记表。领导班子的专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主要领导同志的专题报告不超过1500字。同时,镇办事处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要将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一并报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中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报告,不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二)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要对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考核意见,连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测评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评分表》以及汇总情况一并由组长签字后报送区纪委党风室。
(三)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1.《2014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201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测评表》
2.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内容;
3.《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情况登记表》
 
                          汉中市汉台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区政府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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