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廉政要闻>>正文


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大学严重违纪被免职
日期:2016-08-28 来源:

日前,经商洛市委研究,市纪委决定,对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大学大操大办母亲丧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母亲丧事、违规收受礼品,在当地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王大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商洛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商洛市委同意,决定给予王大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商洛市纪委)


上一条:中纪报头版刊文--加大力度 加快速度 加紧进度---——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下一条:《问责条例》解读(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